包头日报讯 7月12日上午,根据斯凯孚(中国)有限公司投诉,东河工商分局执法人员对被举报经营场所进行了突击检查,当场查获了一批涉嫌侵犯瑞典SKF有限公司“SKF”商标专用权、假冒“SKF”商标轴承,其在包装箱显著位置均有明显的“SKF”标志。
当事人销售的涉嫌假冒“SKF”商标轴承,侵犯了瑞典SKF有限公司“SKF”注册商标专用权,属商标侵权行为。“SKF”商标是瑞典斯凯孚公司于1998年在中国注册的第7类商品商标,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享有专用权。
东河工商分局执法人员当即对该批侵权轴承进行了依法扣留。并立案调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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